据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坚果炒货专业委员会有关负责人透露,2009年该协会着手制定杏仁等坚果行业标准,征求美国加州杏仁商会的意见时,被告知“美国 大杏仁”不是杏仁,而是扁桃仁。据了解,上世纪70年代中期,美国扁桃仁通过进口贸易开始进入中国市场,由于社会认知的不足,将“扁桃仁”的英文 “almond”误译成“杏仁”。假冒名称背后是利益作祟。据了解,在中国市场上扁桃仁的零售价格每公斤为30元~50元,而“美国大杏仁”的零售价格为 每斤120元左右。据美国有关方面统计,仅2011年8月至2012年5月,自美国出口到中国内地的“扁桃仁”(即所谓“美国大杏仁”)就达10万吨左 右。今年12月,美国加州杏仁协会宣布,中国市场的“美国大杏仁”将更名为“巴旦木”继续销售。
点评:
“美国大杏仁”销售多年已构成欺诈消费者,迟到的更正不能抹去经销商们欺诈消费者后必须承担的责任。在追究违法经营者责任的同时,相关监管部门 也应提高职责意识,对商品市场采取严密有效的监管,避免类似欺诈事件再次发生。此外,消费者应该擦亮双眼,不要一味地崇洋,要改变“进口商品一定是精品” 的惯性思维。